【國安立法】光城者策劃炸彈案3名被告認罪,被判監2年半至6年

《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組織「光城者」前年策劃在法院及港鐵等公共設施放置炸彈,
8人先後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串謀導致爆炸」的交替控罪,其中3名
已認罪被告,包括何裕泓、張昊揚及郭文希,在高等法院被判監2年半至6年。

*被告聲言要將社運提升至革命層面*

案情指,被指是主腦的19歲學生何裕泓,在2021年4至7月期間購入工具,計劃製作
炸彈,並招攬多名同學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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