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理大生呂世瑜認違國安法,終院駁回刑期上訴不獲減刑
《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理大學生呂世瑜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原本打算扣減三分之一刑期下判監3年8個月,但法官同意控方當時提出的觀點,按《港區國
安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因案件被界定為「情節嚴重」,即使認罪亦不獲減刑,終審法庭早上駁
回他的刑期上訴,他需要繼續服刑。(kk)(zz)
《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理大學生呂世瑜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原本打算扣減三分之一刑期下判監3年8個月,但法官同意控方當時提出的觀點,按《港區國
安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因案件被界定為「情節嚴重」,即使認罪亦不獲減刑,終審法庭早上駁
回他的刑期上訴,他需要繼續服刑。(kk)(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