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大律師公會:新增罪行定義要清晰,應附豁免或抗辯理由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昨天(28日)結束。大律
師公會表示,昨日向政府提交就23條立法的書面意見書,同意特區政府應履行憲制責任,自行
立法禁止有關普遍被認為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的罪行,但有關罪行,特別是新增的概念或罪
名,定義要清楚,以免市民誤墮法網。
同時,公會認為,條例亦應提供恰當的豁免或抗辯理由,例如在諮詢文件涉及「竊取國家秘
密」罪中,公會建議

Read More 

You may also like...

Generated by Feed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