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離港】涉12港人案喬映瑜承認製造爆炸品等罪判囚61個月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12港人」之一的喬映瑜早前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
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3項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61個月。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潛逃案件屬史無前例,如最終成功潛逃,會對本港法治構成莫大侮辱
;雖然認為被告真誠悔改,但仍要面對刑責。至於被告否認的藏毒罪,獲批在法庭存檔。
2020年因一宗製造炸彈案被通緝,其後在內地被裁定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判囚2年
在內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12港人」之一的喬映瑜早前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
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3項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61個月。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潛逃案件屬史無前例,如最終成功潛逃,會對本港法治構成莫大侮辱
;雖然認為被告真誠悔改,但仍要面對刑責。至於被告否認的藏毒罪,獲批在法庭存檔。
2020年因一宗製造炸彈案被通緝,其後在內地被裁定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判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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