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人行張青松:支付機構未經批准不得從事需批准業務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8日北京專電》人行副行長張青松在國新辦政策例行吹風
會上表示,《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適用對象是主要提供小額、便民服務的支付機構。
據統計,這些支付機構年交易筆數約1萬億筆,筆均交易金額330元人民幣。
為了引導支付機構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條例》從多個方面作了引導。其中,
要堅持「回歸支付業務本源」,引導支付機構專注、提升服務水平,按照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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