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黎智英案續審,控方不認同超出檢控期限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
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黎智英在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入被告欄,不時望
向家屬微笑揮手和點頭,期間有旁聽人士高叫,隨即被保安阻止。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
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不設陪審團。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刑事罪行條例》訂明「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檢控
,而條例中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
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黎智英在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入被告欄,不時望
向家屬微笑揮手和點頭,期間有旁聽人士高叫,隨即被保安阻止。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
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不設陪審團。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刑事罪行條例》訂明「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檢控
,而條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