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北交易所推措施 定再融資準則
【明報專訊】內地三家證券交易所(上海、深圳、北京)同時宣布,推出4個優化再融資措施,當中包括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優化再融資間隔期要求,按照未盈利標準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資,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未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於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的半年後,可以啟動再融資預案公告等程序。另有破發情形的上市公司,可透過競價定增及發行可轉債等方式,合理融資募集資金需投向主營的業務。
【明報專訊】內地三家證券交易所(上海、深圳、北京)同時宣布,推出4個優化再融資措施,當中包括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優化再融資間隔期要求,按照未盈利標準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資,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未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於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的半年後,可以啟動再融資預案公告等程序。另有破發情形的上市公司,可透過競價定增及發行可轉債等方式,合理融資募集資金需投向主營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