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陳永安為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專員 為期三年

政府宣布,經公開招聘後,委任陳永安為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專員,任期今日起生效,為期3年。

陳永安是警務處前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警司,曾擔任國際刑警網絡罪案專家組主席,於2020年從警隊退休後曾於私人企業擔任電腦系統及網絡安全相關主管,並於2024年5月起出任保安局助理總監(關鍵基礎設施)。

政府發言人表示,陳永安具備卓越的網絡安全專業能力、國際視野、執法經驗及策略管理能力,並具有優秀的領導、管理及溝通技巧。他將領導隸屬保安局的專責辦公室,維護香港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安全。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今日正式生效,提供法定制度保障香港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安全、規管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以及調查和應對相關的電腦系統安全威脅及事故。

另外,政府宣布,行政長官已根據條例委任上訴委員團成員,任期兩年。條例提供獨立的上訴機制,當「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不同意專員或指定當局所作的指定或書面指示,可提出上訴。每次上訴時,從上訴委員團抽選的成員會組成上訴委員會。委員會可以決定維持、推翻或更改相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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