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陳文敏擔心法律執業者修例削弱國安案被告權利

《經濟通通訊社11日專訊》立法會昨天(10日)三讀通過《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
案》,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須取得行政長官證明書,並設甄別和覆核機制。香港
大學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在電台節目上表示,修例變相是假設海外律師不准來港處理國安案
,如果他們希望來港,便要自行舉證,證明自己不會影響國家安全,認為這將削弱國安案被告的
權利。
陳文敏指,以往被告起碼可以申請聘用海外大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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