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內房】廣東東莞:有房即可入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

《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廣東東莞市公安局昨日印發《東莞市公安局關於增加穩定居住
就業入戶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在東莞市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戶籍人員,已在東莞市申報居住
登記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請入戶東莞市,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隨遷。房屋產權人
、購房人為未成年人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作為申請人,家屬可以隨遷。

《通知》指出,擁有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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