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副董事長擬售股涉不逾156億
【明報專訊】小米(1810)公布,公司聯合創始人、執行董事、副董事長林斌計劃自2026年12月開始,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聯交所上市規則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每12個月出售金額不超過5億美元(約39億港元)的小米B類普通股,累計出售總金額不超過20億美元(約156億港元)的小米B類普通股。小米指出,林斌減持計劃所得款項主要用於成立投資基金公司,林斌對小米業務前景充滿信心,並將長期服務該公司。
【明報專訊】小米(1810)公布,公司聯合創始人、執行董事、副董事長林斌計劃自2026年12月開始,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聯交所上市規則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每12個月出售金額不超過5億美元(約39億港元)的小米B類普通股,累計出售總金額不超過20億美元(約156億港元)的小米B類普通股。小米指出,林斌減持計劃所得款項主要用於成立投資基金公司,林斌對小米業務前景充滿信心,並將長期服務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