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今刊憲並即時生效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通過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第110條訂立兩項附屬法例,就駐港國安公署的職責條文訂明具體細節,同時將公署的履職
場所列為禁地。兩項附例今日刊憲,即時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全球地緣政治局勢震盪升溫的背景下,香港特區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可
能突如其來且無法預計。特區政府必須履行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
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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