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新股發行人及保薦人有責任剔除重覆認購申請
有傳媒報道,近日懷疑有內地投資者在香港以不同身分證明文件,如內地身分證、香港身分證及護照等,在不同證券行認購新股,最終未有被識別為重複認購。
港交所接受查詢時表示,根據上市規則, 如發售證券予公眾人士認購或購買,發行人、發行人董事、保薦人及包銷商必須採取合理步驟,確保能鑑別及拒絕受理重複或懷疑屬重複申請。
交易所重申,FINI可以大大提升新股認購人以相同身分證明文件在不同券商重複認購的辨識能力,但作為一個平台,並無責任幫助發行人及保薦人剔除所有重複申請;券商及認購人需根據既定機制,提供認購人正確個人資料作新股認購,而發行人及保薦人有責任,仔細審核所有認購人士資料,剔除重複認購或懷疑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