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6方面助外資自貿區拓金融業

【明報專訊】人民銀行、商務部、金監總局,證監會、外管局5部門,昨日聯合印發《關於金融領域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意見》,分6方面提出20條意見,重點在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可開展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新金融服務,並在受理境外金融機構提交開展金融服務申請,按內外一致原則,在受理之日120日內作出決定。今次意見內的措施,會在內地5地區的自貿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前海、南沙及琴澳深度合作區作為試點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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