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優化措施3月起生效

《經濟通通訊社7日專訊》行政長官李家超在2024年施政報告宣布優化「新資本投資者
入境計劃」(新計劃),進一步強化香港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
投資推廣署今日公布優化措施詳情,新措施將由今年3月1日起生效。

由3月1日起,「新計劃」的申請人只須要證明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六個月(優化
前為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值的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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