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圍經濟】Netflix被荷蘭監管機構罰款475萬歐元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荷蘭數據保護局(DPA)表示,由於Netflix在
2018年至2020年期間,未正確告知客戶個人數據的使用情況,故向公司判罰475萬歐
元(約合498萬美元)。
DPA在聲明中表示,這項始於2019年的調查顯示,Netflix在其私隱聲明中沒
有清楚告知客戶這些數據的具體處理方式,因而違反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if)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荷蘭數據保護局(DPA)表示,由於Netflix在
2018年至2020年期間,未正確告知客戶個人數據的使用情況,故向公司判罰475萬歐
元(約合498萬美元)。
DPA在聲明中表示,這項始於2019年的調查顯示,Netflix在其私隱聲明中沒
有清楚告知客戶這些數據的具體處理方式,因而違反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