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A股】規範中介機構服務,地方政府不得為公司上市提供獎勵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近日,司法部會同財政部、中證監起草了《國務院關於規範中
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徵求意見稿)》,聚焦中介機構服務收費問題加強
監管,明確中介機構、發行人、地方人民政府的相關禁止性規定和處罰措施。
*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為收費條件*
《規定》提出,包括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在內的中介機構,不得以參與
實施財務造假、欺詐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近日,司法部會同財政部、中證監起草了《國務院關於規範中
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徵求意見稿)》,聚焦中介機構服務收費問題加強
監管,明確中介機構、發行人、地方人民政府的相關禁止性規定和處罰措施。
*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為收費條件*
《規定》提出,包括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在內的中介機構,不得以參與
實施財務造假、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