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倡4類機構可銷售穩定幣

【明報專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於facebook撰文指出,正與金管局於去年就香港穩定幣發行人建議監管制度諮詢公眾,將於近期發表諮詢總結,以擬備條例草案供立法會審議。該局續稱,將以風險為本和務實的方式監管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當中包括儲備管理及穩定機制、要求發行人須確保法幣穩定幣獲優質和具高流動性儲備資產的全額支持、贖回要求,以及管治、知識及經驗等設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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