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不違反期間6月1日結束

《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證監會提醒公眾,適用於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條例》(第615章),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不違反期間,將於今年6月1日結束
。所有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須根據《打擊洗錢條例》獲證監會發牌,或屬「被當
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在違反《打擊洗錢條例》的情況下在香港營運虛擬資產
交易平台屬刑事罪行,證監會將對任何違法行為採取一切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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