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發布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業務通知
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業務通知,將各類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業務納入覆蓋範圍,不涉及創設新的業務。
人行網站刊登的「答記者問」顯示,通知實施後,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管理的規則和透明度將明顯提升,有利離岸人民幣流動性供應暢通和穩定;通知又提倡「有多大能力做多大業務」,有助於銀行形成風險中性的理念。
新規亦引入逆周期調節機制,明確將境內銀行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淨融出餘額,與其資本水平、資金實力掛鈎,通過跨境業務調節參數、宏觀審慎調節參數進行調節。
通知要求,境內銀行向境外機構淨融出人民幣資金餘額,不得超過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淨融出餘額上限,境內銀行應建立內部預警提示工作機制,銀行亦應做好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業務規劃和管理。
通知又指,人行對27間境內銀行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其中包括滙豐、花旗和渣打3家外資行的內地分行。
編輯:張詩民
